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三)所有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四)其他相关材料。
有关说明:
(一)若本次申请换照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与填报的工商联络员为同一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可不必提交。
(二)申请“一照一码”换照的市场主体原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遗失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刊登证(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三)对于申请人申明未曾办理过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书面承诺。
(四)《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中企业名称为须换照单位名称,企业盖章处为法人印章。
(五)《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申请人为法人名称,办理栏填写换照单位名称,盖章处为法人印章。
(六)持“一照三号”和单一注册号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申请备案的,综合窗口人员先办理换照手续,再进行备案。
附件:1、《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未领取过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明
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
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按照有关规定,本企业/机构现申请(在申请事项□里打√):
□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其中,副本 个。
□备案本企业工商联络员。信息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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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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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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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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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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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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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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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换照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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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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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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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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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勾选,是的在□中打“√”,不是的打“ⅹ”。